自央视3·15晚会曝光“714高炮”平台后,“714高炮”就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关注的热点之一。“714高炮”是指期限为7天或14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其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用”令借款人叫苦不迭。正当金融消费者将目光全部聚焦于“714高炮”时,背后的另一个市场参与主体“委托催收”却被大家所忽视。

315期间,网贷天眼通过爬取聚投诉网站上投诉量top100榜单上的互金公司,并对爬取的30余万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骚扰、高利贷、通讯录、威胁等字眼的出现频率较高。内容涉及暴力催收、高利率、隐私等问题。可见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暴力催收的现象依旧很普遍。

催收所谓的上门走访合法吗_外访上门催收合法吗_国家对于上门催收的法律法规

据了解,在央视3.15晚会曝光后,大量金融公司,放贷机构,APP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连催收也变得越来越安静。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仍有不少违法平台依旧在顶风作案,还有部分所谓催收人员仍然在对借款人进行威胁恐吓。事实上,金融消费者往往把矛头全部对准了现金贷平台,却忽略了隐藏在深处的另一个市场参与主体——委托(外包)催收。

一、委托催收合规性探讨:银行业严禁 网贷行业“盛行”

委托催收,其实就是资产方将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继续开展催收工作。

关于其合规性,监管部门早在两年前就曾出台过规范相关业务的文件。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整治办和P2P网贷整治办《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通知(整治办【2017】141号)》开始“现金贷”业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除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没有放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没有放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发放贷款,还要求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的也不得将授信审查、风控等核心业务外包。

随后不久,地方监管也迅速出手,规范该项业务。2017年12月底,上海地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是对141号文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相关规定的细化,明确了在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展信贷业务的监管要求,即“助贷”业务要回归本源,贷前、贷中和贷后工作等核心风控都应由银行独立完成,第三方机构仅提供客户信息收集的服务。

相比银行业等金融机构,P2P网贷机构在催收业务上的做法就更为灵活。国内某P2P平台催收负责人在接受网贷天眼采访时表示,对于小额的借款,一般采用电话催收,而对于额度在2万以上的,一般会采用合法合规的外访进行催收。对于债权外包,业内各平台标准不一,有逾期30天、60天、90天等不同的标准。

通过与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相关做法的对比,P2P平台在转卖资产包的过程中显然存在着违规的可能性。具体来说,平台单方面将资产包打包转让给第三方机构,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出现追责难的问题,后续如果资产出现问题,平台和第三方机构互相推诿,转让后的责任承担方很难进行界定。

二、市场参与者概览:7800余家催收公司 两种模式共存

网贷天眼在企查查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询后发现,目前全国至少有7800余家涉及催收业务的公司。

根据网贷天眼了解,催收行业至少存在两种模式:坐席制或佣金制、资产包转卖。

模式一:坐席制或佣金制。平台方自己催收到30~180天后,委托给合作方进行催收(并不涉及债权转让)。据上述催收负责人介绍,一般是签订外包合作合同,采用坐席制或佣金制来结算,但以佣金制比较常见。

模式二:资产包转卖。平台在借款人逾期后,由第三方进行了垫付,这个第三方公司手中就握有了所有不良的债权,第三方公司直接将不良债权打包,以一定的价格将资产包中的所有债权一次性转卖给催收公司,那么收购债权的催收公司可以自行催收,或者还可以再次进行转卖以赚取利差。最终由最后一个接受资产包的催收公司进行催收。

从7800余家催收公司的数量来看,催收行业的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由于成本低、行业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催收行业出现了很多乱象,暴力催收便是其中之一。

三、暴力催收成因探析:成本低 行业准入门槛低

通俗来讲,暴力催收其实就是催收公司派出一些体型彪悍的外勤员上门催收,催收过程中客户只要稍显“不配合”,就有可能遭遇讽刺谩骂、骚扰威胁,甚至出现过绑架、伤人致死的严重刑事案件。行业现存模式下,暴力催收的形成原因就非常值得深入探究。

1、 商业逻辑

由于高利贷等平台主要面对的是共债人群,这部分人群的资质普遍较差。此外,这部分人的还款来源主要依靠“借新还旧”,借款人在明知还不上款的情况下仍旧继续借款。由于暴力催收的出现,借款人在利益权衡下,肯定会优先还催收压力最大的,因此,这个行业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暴力催收的公司可能会对借款人形成压力实现成功催收,而不使用暴力催收手段的公司则可能面临逾期率上升的后果。

对于不良资产包转卖的模式,资产包经过多次转卖后,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最后接收资产包的公司将承担最大的催收压力。在常规手段催收不力时,部分公司选择铤而走险就成为可能。

2、 走法律途径无法保证利润

一般情况下,现金贷平台的年化综合利率均超过36%,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综合年利率(包含各种费用和利息)不能超过24%。仅通过法律通道可能无法全额支撑其利润。

3、机构或产品本身不合规

产生暴力催收的原因之一就是贷款机构和贷款产品本身的不规范。如714高炮平台,产品本身就是不合规的,在催收上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此外,催收公司如果出现管理不严、管控手段滞后等情况,无疑会加剧暴力催收等违规催收行为的产生。与之相反的是,持牌机构由于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并且催收业务不得外包,其催收基本上都是依法合规进行的。

4、立法滞后,准入门槛低

虽然在固有思维中催收总与暴力、恐吓等字眼联系起来,但真正的催收业务其实是金融市场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由于催收行业准入门槛偏低,造成业内鱼龙混杂,各个催收公司在业务开展上存在很多不合规之处。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催收行业仍存在监管缺位、行业自律规范不足、竞争失序等诸多发展困境,我国应当加快成立催收行业的行业协会,并推动行业立法。

5、行业污名化后,催收“处处受限”

随着“714高炮”被曝光,贷款行业便被曝光在全社会的目光注视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下一轮的口诛笔伐。与此同时,“谋财害命”、“要钱更要命”等业内评论使得贷款行业被“污名化”。随之产生的情况便是催收公司在开展催收业务时也处处受限,最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如电信运营商屏蔽催收人员的电话,催收短信中出现敏感字眼等,就会频繁出现被运营商锁死的情况,导致电话催收业务受到极大限制。

四、发展建言:推进行业立法 加强合规监督

总体而言外访上门催收合法吗,催收行业目前仍然面临立法与监管长期缺位、行业自律规范不足、竞争失序、饱受污名等情况,面对现存的种种困难,破解中国债务催收行业困境的根本出路,唯有推动行业立法。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由民政部批复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的《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等文件虽对催收行为规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适用范围仅限于互联网债务催收领域,且规范对象只局限于网络信贷平台,难以对整个催收行业进行有效规范和推动。

针对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业内人士也给出几点建议:

首先,对于催收行业来说,应加速推进行业立法,通过法律条文严格规范行业的发展。在当前行业的大环境下,应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借鉴美国《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日本《债权管理回收业特别处置法》的立法经验,加速推进我国债务催收行业的立法。此外,应明确债务催收行业的行政监管机构,使其承担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督查催收行为、接受民众投诉、制定行政处罚等职能。

其次,对于催收公司及催收工作人员来说,应对催收过程进行合规监督,严格考核;通过技术创新,使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催收效率和规范性;催收人员应强化职业培训,不断提升从业素养,建立健全债务催收职业培训体系,系统开发催收教材,设立从业资格考试和职业认证,以此提升催收人员的从业素养,提高催收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第三,对于出借人来说,要开正门堵偏门外访上门催收合法吗,打开出借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通道。如解决互联网金融纠纷诉讼立案难,网络仲裁执行难等;应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数据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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